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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(培育)工程

  一、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生物产业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节能环保、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。重点支持融合新技术、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,培育新产业。  二、申报条件 1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1)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要求:制造类企业一般在3000万元-2亿元人民币,高技术服务类企业在2000万元-1亿元人民币;(实际申报上,制造类上年度收入应不低于5000万元) 2)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%以上,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%,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; 3)研发人员一般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%,每年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%; 4)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(获得授权的专利、软件版权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,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); 5)应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,健全的财务制度,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,灵活的激励机制。 2、科技小巨人企业 1)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要求:制造类企业一般在1亿元-10亿元人民币,高技术服务类企业在6000万元-10亿元人民币; 2)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%以上,其中主要产品销售额或利润额应占60%以上;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60%,有很好的信用等级与融资能力; 3)每年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%;制造类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%,高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%; 4)应拥有1项以上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的标准或一项同行业中的知名品牌,应拥有2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; 5)应有研发机构(技术中心、实验室、测试平台等)、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、人才培养(含引进),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,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; 6)应有优秀的领军人物与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,有较强抵御各类风险的运营机制,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。 3、企业按高技术服务业类申报,需符合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1〕58号)重点支持的领域范围,其中包括:研发设计服务、检验检测服务、信息技术服务、数字内容服务、电子商务服务、生物技术服务等八个方向。  三、申报程序和要求 1、网上填报时间为2014年4月11日至2014年5月5日17:00。企业登录申报系统后,先填写《科技企业活动情况调查表》进行科技企业身份验证,再填写申请书,并上传相关附件。 2、书面材料(一式两份)报送至注册地区(县)科委,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方视为有效申请。 3、区(县)科委应对推荐项目承诺1:1经费匹配资助;鼓励区(县)科委优先推荐近3年内(2011-2013年)区级财政资金或配套政策重点扶持企业。区(县)科委应于2014年5月9日17:00前将审核通过后的书面材料报送至市科委办事大厅。 4、2014年拟资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约60家,执行期内享受相关科技政策服务,执行期结束进行评估,按评估结果择优给予后补贴,补贴额度不超过150万元/个。拟资助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约120家,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/个。 5、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,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。 6、申报材料需提交2012、2013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(原件,加盖会计师事务所骑缝章),及经税务部门认可的2012、2013年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主表)》。